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2月25日下午2: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宋发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00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及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行其职,严格依法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行为。
    2、200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监事会认为: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未发现有内幕交易行为及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4、本年度6月公司获准发行3100万股股票并上市,共募集资金47,675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均和招股说明书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涉及项目变更事项。
    5、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会成员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03年4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张学阳提名宋发强(简历附后)先生为公司新一届监事候选人,宋发强先生作为监事候选人将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如宋发强先生能够当选,加上公司职工民主已选举的邱长春、金海荣两位监事,共计3人将组成新一届监事会。(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简历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1日
    宋发强先生,土家族,1954年2月生,毕业于重庆大学。曾任武汉四七一厂技术员、中学书记,武汉市科委政治处科长、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党办主任、东湖开发区办公事务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邱长春先生,1965年2月生,本科,高级工程师,1987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后分配至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719所工作。1996进入本公司,历任工程师、硬件研究室主任、研发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销服中心总经理。
    金海荣女士,1959年12月生,本科,助理会计师,1986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曾任职于华中师范大学财务部,1997年进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财务部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