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年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5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殿映、曹致中、刘存有、石金星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协议受让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95%的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关联董事王大和、姜泉庆、赵明、王瑞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