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79,230,6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大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9,230,6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9,230,6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吴晓琪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及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吴晓琪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