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月12日上午8时3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84,677,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其中流通股股份1,490,923股,占社会公众股股份总额的 1.5%,占公司股份总额0.8% ,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大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4,677,6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吴晓琪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及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吴晓琪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