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07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 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的提名,推荐阮小云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另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工会选举产生,并与上述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阮小云:女,1969年12月出生,1990年9月-1991年9月,公司出纳;1991年9月至2005年3月在公司销售部工作,2005年4月至今在浙江汇德隆化工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上虞市龙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