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9月14日下午在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二十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孙笑侠先生因公外出,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方荣岳先生代理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水龙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增资后注册资本由原5000万元增至1.5亿元人民币。公司按原股权比例90%对其追加投资9000万元人民币,以银行贷款方式融资解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于2003年7月21日,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系统内资产管理,企业购并。截止2003年8月31日,公司总资产5745.02万元,净资产4962.92万元,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贷款1.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其1.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此议案提交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即: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为: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在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下。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前述投资额的风险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条前款所称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证券、金融衍生品种、房地产、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及其他公司经营范围外的高新技术项目等。
    除上述情形外,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为:
    (一)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的投资,包括股权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等,但涉及公开发行证券等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事项,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金额在人民币6000万元,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的借款;
    (三)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
    (四)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担保。
    董事会有权决定累计不超过最近会计年度末净资产30%的新增融资。其他重大新增融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修改为: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为: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在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15%以下。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前述投资额的风险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条前款所称风险投资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期货等。
    除上述情形外,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为:
    (一)公司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的投资,包括股权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等,但涉及公开发行证券等需要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事项,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金额在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借款;
    (三)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
    (四)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0%以下的对外担保。”
    此议案提交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0月16日上午9时在上虞宾馆会议中心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龙盛联业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出席会议对象:
    (1)2003年10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闭市后,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凭股东帐户、个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授权书(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办理报名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传真和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5、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03年10月10日-12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
    6、出席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7、出席会议注意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者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联系人:阮兴祥陈国江电话:0575-20406982048616传真:0575-2041589邮编:312368。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1、通知议题一:同意()不同意()弃权();
    2、通知议题二:同意()不同意()弃权();
    3、委托人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是否享有表决权:是()否()。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受托时间:
    委托人持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