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06年3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新亚汤臣洲际大酒店三号会议厅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召集程序及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行其职,严格依法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监事会认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程序合法,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公司七个募集资金项目中,除"年产5000吨对位酯项目"尚未投入外,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562.56元,占总募集资金的86.96%。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未发现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不合理、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关联方货物采购与销售的框架性协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此框架性协议执行,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的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0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