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龙盛”)的股权分置改革,维护市场稳定,避免浙江龙盛股票非理性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阮水龙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浙江龙盛社会公众股份。增持股份计划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前阮水龙所持浙江龙盛股份
    在股权分置改革前,阮水龙持有浙江龙盛17.93%的股份,均属非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后,阮水龙持有浙江龙盛15.52%的股份,属于有限售权的流通股。
    二、阮水龙增持浙江龙盛社会公众股份的目的
    阮水龙认为,浙江龙盛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为了防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避免浙江龙盛股票价格与其内在价值背离;同时,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浙江龙盛的股权分置改革,维护市场稳定,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并且增强公司股东的持股信心,阮水龙计划增持浙江龙盛社会公众股份。
    三、阮水龙增持浙江龙盛社会公众股份计划
    在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当公司A股股票成交价低于3.66元时,增持人阮水龙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发出以该价格或更低价格为限价的委托指令,以买入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即2951万股。
    四、阮水龙承诺
    对于本次增持行为,阮水龙承诺如下:
    (1)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严格遵守《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