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05年2月27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上海浦东新亚汤臣洲际大酒店洲际五号厅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04年度的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履行其职责,严格遵守诚信原则,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没有发现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无滥用职权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及员工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不定期地对公司财务、公司业务及其它公司重要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并对公司年度各类财务报表、年度预算、决算方案进行审核,同时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重点进行审查,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可靠。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程序合法,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其中“年产5000吨低压液相加氢法间苯二胺项目”已于2004年上半年提前建成达产,“10000吨/年低压液相加氢制间苯二胺扩产项目”按计划于2004年年底前建成达产,除“年产5000吨对位酯项目”尚未投入外,其他四个募集资金项目正按计划投入建设中。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未发现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不合理、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关联方货物采购与销售的框架性协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此框架性协议执行,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