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8日在公司大楼四楼多功能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7人,所代表股份307278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6%,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水龙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07278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07278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07278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307278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实现利润240,257,803.26元,其中母公司219,070,003.67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07,955,688.08元,其中母公司208,338,015.14 元。以母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08,338,015.14元为基数,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0,833,801.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4,445,961.70元,扣除2006年6月已分配的2005年度利润59,020,000.00元,2006年度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2,930,175.33元。以公司总股本59,0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333,910,175.33元结转下年。
    赞成307278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公司2007年度的审计工作。
    赞成307278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赞成307278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3071293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488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9、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阮小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赞成3071293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488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阮小云与职工代表监事王勇、倪越刚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见证。吕崇华律师认为:浙江龙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