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接到第一大股东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978,509,605 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2%)股权质押通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出质人: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质押股数:97 ,700 万股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6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