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4月13日上午在济南召开。有关召开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06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2,858,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本次股东大会无流通股股东参与投票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孙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普通决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858,8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858,8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2,858,8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赞成票2,858,8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5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685,701,941元, 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68,570,194元,按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34,285,09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582,846,650元。公司2005年度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1,070,229,940元。会议决定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336,38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共计分配437,29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32,935,94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票2,858,8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2,858,8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任期自200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赞成票2,858,8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提名,选举孙亮先生、江海先生、王化冰先生、罗楚良先生、王大为先生、李航先生、聂新泉先生、徐向艺先生、林乐清先生、姜省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其中徐向艺先生、林乐清先生、姜省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2)
    每位董事均获得赞成票2,858,8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提名,选举王健名先生、李延女士、刘瑞波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经公司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选举张宜人先生、张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会议产生的上述监事人选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3)每位监事均获得赞成票2,858,8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解决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总额20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年度发行10亿元人民币。
    赞成票2,858,8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办公地址的变更,同时根据公司现行《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5年5月19日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六次修订版本,以下简称“原章程”)第二百一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原章程进行相关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赞成票2,858,800,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宿红、宫香基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五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