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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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公司200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并于2006 年3 月21 日签发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6)第121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关于上报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的通知》(上市部函[2003]13 号)、中国证监会济南证券监管办公室《关于上报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的通知》,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列示于本函附件所附的2005年度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及特殊担保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2005 年度会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
    本函仅供贵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特殊担保情况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一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担保情况汇总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3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