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6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在公司董事会的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机构投资者、热线电话、网上路演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根据沟通磋商情况,公司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拟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作出调整。公司原计划最晚于2006年3月22日(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情况和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计划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3月23日复牌。鉴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最终确定需履行有关的报批程序,故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沟通协商的情况和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沟通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最迟于2006年3月31日(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情况和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最迟于2006年4月3日复牌。如果公司未能于2006年3月31日或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情况和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取消。
    特此公告。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