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7月23日上午在济南舜天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858,84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俊仁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批准了关于对泰曲公路泰安段进行改造并调整公司200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鉴于山东省交通厅及泰安市政府根据交通整体规划的需要,于5月份开始对本公司资产泰曲公路周边道路实施升级改造,为了配合上述规划的要求,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非募股资金)对泰曲公路泰安段进行改造,主要包括路面改造、桥梁加固、收费站搬迁等项目。批准为该项改造工程追加2002年度财务预算1.65亿元人民币,并将此项支出列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同时对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200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赞成票2,858,84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周卫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