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委托1人,公司独立董事武春友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启銮先生代为表决。
    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穆传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六、选举张宏智先生、武春友先生(独立董事)、刘军女士(独立董事)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七、选举张启銮先生(独立董事)、刘军女士(独立董事)、孙培德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八、选举穆传江先生、刘庆禄先生、洛少宁先生、张宏智先生、武春友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九、选举穆传江先生、刘庆禄先生、刘军女士(独立董事)、武春友先生(独立董事)、张启銮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则。
    以上第二、三、四、五、十、十一项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