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年4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公司2000年度共计实现净利润92776321.42元。按规定分别提取10%法定盈余公 积金9277632.14元和10%法定公益金9277632.1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9440505.49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193661562.63元,再提取10%任意盈余公积金9277632. 14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4383930.49元。
    本公司拟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16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3300万元,剩余151383930.49元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以后 年度分配。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6月19日,除息日为2001年6月20日,红利发放日为 2001年6月26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6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规定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 现金红利为0.16元/股,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国家股股东及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 现金红利为0.20元/股。
    2、 本公司将流通股的现金红利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指定银 行帐户,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清算系统在发放日之前的第一个交易日 将红利款划入证券商清算帐户。
    3、已办指定交易的流通股股东应得现金红利,由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各股 东帐户,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4、国家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接待: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肖文波
    电话:(027)87426652
    传真:(027)8740741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