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追送对价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每10股获得现金为0 .047元。
    ●追送对价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7月9日。
    ●追送对价现金发放日为2007年7月1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情况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祥股份"、"本公司"、"公司")已于2006年6月12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追送对价内容
    (一)国祥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追加对价承诺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陈和贵先生对2006年的业绩承诺如下:公司2006年利润总额至少达到1,000万元。若2006年没有实现1,000万元的最低利润总额要求,即触发追加对价的承诺,向追加对价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同比例追加支付一定的股票(或者现金)。但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公司不能经常经营的情形除外。
    (二)追送对价实施的内容
    追加对价采用追加支付现金的方式。陈天麟先生向流通股股东追加支付现金的数量=1,000-955.8=44.2万元;流通股股东每股应获得的现金=44.2/9380.7679=0.0047元。
    注: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数以2007年6月12日为基准计算。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 执行对价 追加支付采用追加 号 安排的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支付现金的方式。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东名称(全 比例 陈天麟先生向流通 比例 称) 股股东追加支付现 1 陈天麟 33,815,465 23.27% 金的数量为44.2 万 33,815,465 23.27% 元;每股应获得的 现金0.0047 元。
    三、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9日
    2、追加对价现金发放日为:2007年7月13日
    四、股权分置改革追加对价实施办法
    本次追加对价的实施对象为2007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追加对价的股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五、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序 限售条件 号 有限售条件 持有的有限售 可上市交易时 新增可上市 股东名称 条件股份数量 间 交易股份数量 2008年6月12日 14,532,467 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 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至少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或者转让;上述锁定期满 1 陈天麟 33,815,465 2009年6月12日 19,282,998 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 量占国祥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 十。 2007年6月12日 7,266,233 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 2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 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 公司 17,907,777 2008年6月12日 7,266,233 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者转让;上述锁定期满后,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 2009年6月12日 3,375,311 国祥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 2007年6月12日 7,266,233 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 之十。 3 浙江春晖集团有限 14,326,222 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 公司 2008年6月12日 7,059,989 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 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 者转让;上述锁定期满后,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 国祥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 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 之十。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上虞市百官镇中塘
    (2) 联系人:陈根伟
    (3)电话:0575-82158191
    (4)传真:0575-82151888
    (5)电子信箱:awiad@ekingair.com
    2、财务指标变化
    本次追加对价的实施,对公司的总股本、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