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有关规定,声明如下:
    1、经征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2、经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确认目前没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第一大股东陈天麟表示,本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已承诺2008年6月前不出售国祥股份,并没有转让国祥股份股权的计划,未就该事项与任何机构或个人签署有关协议或意向,也没有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事项发生。
    3、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接待证券投资机构对公司进行调研。
    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所指定的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