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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1月12日上午9:30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陈和贵董事委托陈天麟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陈天麟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对外投资及担保权限:决定公司前一年未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对外投资;决定公司前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资产抵押、借贷及对外担保。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借贷以及对外担保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5%,超过此权限的项目报董事会批准。
    修改为: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对外投资及担保权限:决定公司前一年未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的对外投资;决定公司前一年未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资产抵押、借贷及对外担保。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借贷以及对外担保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5%,超过此权限的项目报董事会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年20000元人民币调整为40000元人民币(税后)。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办理中国银行上虞支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