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2元;
    ●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6日
    ●除息日:2003年6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13日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2年末总股本35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此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3,550,000.00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0,939,143.83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扣税后流通股中个人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对于法人股股东和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6日
    2、除息日:2003年6月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13日
    三、派发股利对象:
    截止2003年6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发起人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及联系办法
    1、咨询地址: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咨询部门:证券部
    3、咨询电话:0992-3655959、0992-3877118
    4、传真:0992-3659999
    5、邮政编码:8336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