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共5人,代表股份23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1%,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由董事长付德新先生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如下事项: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23100万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数23100万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数23100万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
    经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52,326,112.9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232,611.29元,提取10%公益金5,232,611.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628,253.4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4,489,143.83元。
    为保持公司持续、高速、稳定地发展,同时给投资者以良好的回报,经审议决定实施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2002年末股份总数357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现1.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现金)5355万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0,939,143.83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由全体股东共享。
    同意票数23100万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0股。
    200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票数23100万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0股。
    派发现金股利的具体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票数23100万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0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将续聘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票数23100万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0股 。
    关于报酬事项,经公司与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初步约定:中期审计费用10万元人民币,年度审计费用为22万元人民币,合计全年32万元人民币;免费为公司提供日常咨询服务;临时项目的费用另行商议。
    同意票数23100万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0股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公司章程》第1.4条 公司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北京路2号(邮政编码:833600)
    修改为:“公司住所:新疆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号(邮政编码:833600)”
    2、原《公司章程》第1.5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800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700万元”。
    3、原《公司章程》第3.1.3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万股) 占总股本(%) 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 7847.616 32.9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 6125.000 25.74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 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866.012 3.64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509.418 2.14 上海中大高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1.954 0.22 流通A股 8400.000 35.29 合 计 23800.000 100.00 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万股) 占总股本(%) 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 11771.424 32.9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 9187.500 25.74 新疆高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1299.018 3.64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764.127 2.14 上海中大高新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77.931 0.22 流通A股 12600.000 35.29 合 计 35700.000 100.00
    4、《公司章程》第5.6.1条 公司设立战略发展专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修改为:公司设立战略发展专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新加入5.6.3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独立董事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原章程5.6.3条、5.6.4条、5.6.5条、5.6.6条依次序号顺延为5.6.4条、5.6.5条、5.6.6条、5.6.7条。
    同意票数23100万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董事温国军先生提出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股东—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推荐肖永胜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审议同意肖永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温国军先生在任职期间能勤勉工作,履行董事职责,在此表示感谢。肖永胜先生简历见附件。
    同意票数23100万股,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和弃权票0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陈盈如律师参加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职工监事曹淑萍女士提出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职工代表大会推举李雪莲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五、备查文件
    (一)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
    (二)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简历:
    肖永胜:男,汉族,45岁,大学学历 ,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独山子炼油厂焦化车间主任,独山子乙烯厂聚乙烯车间主任、书记,独山子石化总厂乙烯厂厂长助理,独山子石化公司乙烯厂厂长助理,现任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党委书记。
    李雪莲:女,汉族,34岁,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塑料厂财务室、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工作,现任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