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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方名称:北京盈合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数量:我公司投资:4900万元,占投资总额70%;北京盈合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100万元,占投资总额30%。将兴建年产量500吨新型聚烯烃成核剂装置。
    投资项目名称:新型聚烯烃成核剂新产品投资开发。
    一、合作投资概述
    2003年3月1日,本公司与北京盈合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了《投资合作意向书》,决定投资兴建年产量500吨装置,进行新型聚烯烃成核剂新产品的投资开发。
    二、合作方简介
    北京盈合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7日;注册地:北京市门头沟区润峰经济技术开发园;法定代表人:陈晓松;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科技项目的投资管理,石油化工行业、IT行业、生物工程的专利技术转让(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顾问,投资顾问。截止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6533.93万元,净利润664.51万元。合作方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合作项目情况
    投资合作项目为新型聚烯烃成核剂新产品投资开发。该新型聚烯烃成核剂作为聚烯烃类的透明添加剂目前在国内为空白,国内年需求量约为2000吨左右,进口价格在30-40万元(人民币)/每吨,该产品一旦成功投产将处于领先水平,可以满足国内的需求,替代进口,按拟新建生产规模,预计将会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
    四、投资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
    1、投资方式及投资总额:
    合作双方拟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额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我公司投资:4900万元,占投资总额70%;北京盈合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100万元,占投资总额30%。该公司将兴建年产量500吨新型聚烯烃成核剂装置。
    2、投资合作双方的具体分工:
    本公司以公司的技术力量负责研究开发工作,主要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的研究开发工作,以及新产品的工业化和产品的生产组织。
    北京盈合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产品工业化阶段的部分投资,并与我公司协作配合,先期进行市场开发等工作。
    3、双方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按照投资合作意向书约定的分工开展工作,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
    4、投资合作双方的风险承担原则:在投资合作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合理分担;我公司负担70%;北京盈合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负担30%。
    5、投资合作意向书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协商解决。
    6、生效条件:本投资合作意向书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双方进一步商定合作协议的具体条款及筹建方案等,条件成熟后报双方董事会批准,再签订正式合同后生效。
    五、投资合作意向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添加剂是本公司核心产品之一,本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和市场核心竞争力,对提升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及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长远意义。
    备查文件:《投资合作意向书》
    备查地点: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