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以市场价向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销售聚丙烯粉料和涂覆料;以市场价向公司联营企业阿拉山口天利高新工贸有限公司采购聚乙烯。
    ·关联人回避事宜: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与会董事11人,关联董事2人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对公司2002年的生产经营分析,公司与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签定产品销售意向,公司将在2003年按市场价向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销售聚丙烯粉料等公司产品,总金额在1200万元左右。
    公司将在2003年按市场价累计向阿拉山口天利高新工贸有限公司采购聚乙烯1000吨,总金额在700万元左右。
    交易标的、交易数量、平均单价(含税价格)、金额预计如下:
交易标的 交易数量(吨) 平均单价(元) 金额(万元) (含税) 聚丙烯粉料 1930 6000 1158 涂覆料 70 6000 42 聚乙烯 1000 7000 700
    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持有本公司11771424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97%,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阿拉山口天利高新工贸有限公司属本公司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上述交易属关联交易。
    2003年2月28日,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与会董事11人,关联董事2人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新疆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该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32.97%的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地址:新疆独山子区大庆路39号,法人代表人:吕健,注册资本14000万元,经营范围:石化产品及原材料、石化机械及运输设备部件等。
    阿拉山口天利高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注册地址:阿拉山口广场北侧,经营范围:机械产品、轻工产品、化工产品等的销售,边境小额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项关联交易采取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最终以市场价定价。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销售行为,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小明、李宪惠、朱瑛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销售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认为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
    2、 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3、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