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8月30日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实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5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800万股的64.71%。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付德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五洲联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02年上半年净资产为651,669,449.24元,其中股本为238,000,000元,资本公积金为347,656,428.71元,盈余公积金为20,957,063.36元,未分配利润为45,055,957.17元。
    为更好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与信赖,现决定以2002年6月30日总股本23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方案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54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杨有陆律师参加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实施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