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受让株洲南方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股权的有关情况已多次进行公告(详细情况查看:2002年7月31日、2002年8月9日、2002年11月5日、2002年11月15日、2002年11月19日、2002年12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寄达的<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书》通知>和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北京公司送达的《终止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通知:鉴于本公司未按《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除与本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2、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北京公司通知:鉴于本公司未按《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终止与本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的效力。
    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