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受让“株洲南方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中方股权、同“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合资及将原“株州南方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更名为“株州珠峰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等事项(详细情况请查看2002年11月5日、11月15日、1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已于2002年12月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正式批准(外经贸资二函[2002]1363&号),“株州珠峰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现已办妥(电脑编号:4300000196,批准号:外经贸资审字[2001]0004号)。该公司有关的工商注册登记正在办理之中,有关办理结果将另行公告。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复的详细内容及已办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株洲南方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的中方投资者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和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北京公司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股权转让方、受让方于2002年7月25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合资公司名称变更为株洲珠峰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公司投资者于2002年10月18日重新修订的公司合同、章程。
    二、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5720万美元,其中: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860万美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出资2530万美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4.23%;香港台雅有限公司出资330万美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77%。
    三、现已办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主要变动项目为:
    变更后的企业名称:“株州珠峰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投资者: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和香港台台雅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企业类型、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同原“株州南方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的相应项目无变化。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