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7月26日上午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6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四人,监事李秀兰女士因事委托监事王成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受让西藏珠峰豪爵摩托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出资1,328.32万元人民币受让西藏豪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西藏珠峰豪爵摩托车有限公司20%的股权。受让后,本公司拥有西藏珠峰豪爵摩托车有限公司60%的股权,取得对西藏珠峰豪爵摩托车有限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2、关于受让株州南方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出资30,046万元人民币受让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北京公司分别持有株洲南方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44.23%和5.77%的股权。受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株州南方雅马哈摩托车公司的股权达到50%,取得与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对株州南方雅马哈摩托车公司的共同控制权。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变更招股说明书的部分技改项目,变更涉及募集资金为18,681.76万元,变更的资金全部用于受让株州南方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股权所需的部分资金。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