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2年6月10日收到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藏资经字〖2002〗5 号函。该函告知本公司, 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无偿划转给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 经营公司1200万国家股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完成后, 西藏自 治区信托投资公司、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15%、 7.58%。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