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08,33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旦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关于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2001年年度报告》。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李正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况;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