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2年1月4日收到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藏资经字[2001]37 号文《关于无偿划转部分国家股有关事宜的告知函》。该函告知本公司,根据《自 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无偿划转国家股股权的批复》 藏政办函[2001]61号 , 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1200万股国家股股权将无偿划转给西藏自治区国有 资产经营公司。目前,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正在办理有关划转手续。划转 完成后,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7.58%的股权。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