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28日在本 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108,333,33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8.4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出售福州工厂资产的议案》;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出售福州工厂资产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01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上。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公司章程》修改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01年11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议案》;
    (一) 旦增: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二) 张洪岩: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 股。
    (三)王运金: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股。
    (四)王军: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五)沙黎明: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六)尹 芳: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七)路绳学: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股。
    (八)周友苏: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股。
    (九)马宗桂: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 0 股,弃权票0股。
    董事简历刊登在2001年11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四、 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
    (一) 李秀兰: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二)李素萍: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弃权票0股。
    (三)王成: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监事简历刊登在2001年11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五、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内容刊登在2001年11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上。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李正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