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8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于2006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公司董事丁宇峰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陈汛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定于2006年9月25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将《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
    本公司已于2006年8月9日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锌、铟冶炼资产的议案》。该次重大资产购买是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组成部份(有关情况详见2006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