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2001年12月28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61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拟审议的议题:
    (一)出售福州工厂资产的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见 2001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见2001 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1、将《章程》第五条中的公司住所改为“拉萨市北京中路65号”。
    2、由于公司的经营范围作了增加,将《章程》第十三条中公司经营范围改为: “生产、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提供售后服务、销售家用电器,机电产品(不含小轿 车),复印机,办公用品,纺织原料及制品,食品,机械设备;销售矿产品;住宿,自营 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计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 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对销 贸易和转口贸易。”
    3、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一条中增加关于召开临时监事会的条款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召集人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议;
    (1)监事会召集人认为必要时;
    (2)三名以上(含三名)监事联名提议时。
    临时监事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 ”
    (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议案;
    (四)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人选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01年12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 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01年12 月24 日至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三) 登记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61号本公司三楼董事会办
    公室。
    (四) 联系电话:(028)7030618—222
    传 真:(028)7042657
    联 系 人:张雪、张华群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