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30日上午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61号珠峰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07,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74%(本次会议无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汛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107,250,00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同意票107,250,00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闻碧静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2、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