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15日以传真和电话形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8月25日在成都市西南航空港锦华路一段2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董事丁宇峰先生、索朗班久先生、陈克东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丁宇峰先生委托董事陈汛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索朗班久先生、陈克东先生委托董事马宗桂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05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账款及部分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清理,对其可收回性进行了个别认定后,合计计提坏账准备4,813,202.60元。
    三、《关于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9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成都市西南航空港锦华路一段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解除合作生产协议的议案
    2、关于摩托车业务重组的议案
    (五)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9月19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止2005年9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有关人员。
    (七)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址:成都市西南航空港锦华路一段2号本公司三楼董秘办。
    4、联系电话:(028)85885216 85885156
    传 真:(028)85885156
    联 系 人:曾艳
    (八)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