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9日、30日、7月1日,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提醒投资者:
    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