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21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08,333,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2%(本次会议无流通股股东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旦增先生主持,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的说明》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陈汛桥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票97,5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丁宇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票97,5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刘克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票97,5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魏文兵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票97,5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王运金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索朗班久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票108,33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陈克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票106,17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边巴次仁女士为公司董事,同意票45,499,99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陈开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94,166,66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张乐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94,166,66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刘正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马宗桂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136,666,665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陈汛桥先生、丁宇峰先生、刘克勇先生、魏文兵先生、索朗班久先生、陈克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陈开琦先生、张乐群先生、马宗桂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9、《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王燕女士为公司监事,同意票97,5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陈兵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票97,50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李素萍女士为公司监事,同意票22,749,999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黄清平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票107,250,0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选举付兴简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票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王燕女士、陈兵先生、黄清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根据公司200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吴晓龙先生、严轲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10、《关于合作生产的议案》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关于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票108,333,33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2、《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闻碧静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记录;
    2、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