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谢年书女士因未取得联系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塔城市国际边贸商城实业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