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3月17日下午在成都市西南航空港锦华路一段2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董事王运金先生、丁宇峰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路绳学先生、董事陈汛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张中良先生辞去总裁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张中良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并对张中良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董事丁宇峰先生任公司总裁。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
    附:丁宇峰先生简历
    丁宇峰,男,32岁,经济学硕士。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深圳达晨创业投资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塔城市国际边贸商城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聘任丁宇峰先生任总裁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丁宇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违背《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独立董事:周友苏    马宗桂
    张合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