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4日、10月15日、10月18日,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
    1、本公司已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对2004年1-9月业绩进行预警,目前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