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25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04)成刑初字第1号],通知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案将于2004年6月3日上午9:30开庭审理(相关情况请查看2004年2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并传公司到庭应诉。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提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