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上午在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长城路8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沙黎明先生因事未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中良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谢年书女士作为关联自然人,在《关于对大股东及关联方欠款计提坏帐准备的预案》和《关于与西藏珠峰(福州)摩托车有限公司进行购销摩托车及零部件交易的议案》的审议表决中进行了回避。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03年度不计提公积金和公益金,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理存货损失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235.24万元(不包括对大股东、关联方欠款和2.5亿被划走资金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1099.51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97万元以及处理存货损失100.33万元。
    7、《关于对大股东及关联方欠款计提坏帐准备的预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追偿权的情况下,对应收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欠款按70%计提坏账准备10,753.51+)$万元,对应收关联方成都珠峰房地产有限公司、四川华晖实业有限公司及西藏珠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欠款按5%计提坏账准备共计84.77万元,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8、《关于对2.5亿被划走资金进行账务处理的预案》
    鉴于公司尚未收到2.5亿元资金被划走事项的调查结论,也未取得关于资金走向的确切证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追偿权的情况下,将该笔货币资金转入“其他应收款”,在期末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9、《关于与西藏珠峰(福州)摩托车有限公司进行购销摩托车及零部件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西藏珠峰(福州)摩托车有限公司进行购销摩托车及零配件交易,定价采用双方协议价(参照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