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大股东台湾台升木器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台升”)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外资股1562.40万股转让给香港博伊西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伊西”)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台湾台升木器厂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56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4%。
    根据台湾台升2003年9月4日与香港博伊西家具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台湾台升以协议方式向博伊西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外资股156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4%,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每股5.90元,总价款为9218.16万元人民币。
    该协议需经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生效。
    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述股权性质未发生变化,仍为外资股。
    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台湾台升木器厂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香港博伊西家具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562.40万股,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