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28 日在本公司会议 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共6名,所持有及代表持有的股份251036000 股,占总股本341036000股的73.61%,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二、审议通过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三、审议通过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四、审议通过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五、审议通过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28244049.84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824404.98 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412202.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226142.98元, 2000 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74233585.34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00 年末总股本34103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2.00元(含税), 剩余可供分配 利润6026385.34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六、审议通过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七、审议通过关于万学军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魏杰、潘福祥、马树卿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简历见 2001年5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魏杰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2、潘福祥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3、马树卿
    同意25103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弃 权0股,占0%,反对0股,占0%。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张炳学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