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6月18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会议于2007年6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宋文雷先生、独立董事卢克群先生、王同孝先生、刘树艳女士通讯表决。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议案》,9票同意;
    决定与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青岛澳柯玛太阳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详见对外投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