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30日至2007年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咨询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特别说明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