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07年6月2日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0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现将会议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本次股东会议召开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时间及议程等其他事项不变,详见2007年4月28日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