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1)二中院诉前保字第7-19号裁定书,关于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河东支行与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借款一案,因工商行河东支行 申请诉前保全,中外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所持本公司国有 法人股40200000股已被冻结,冻结期限为2001年8月16日至2002年2月15日。
    特此公告
    
中外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