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3月15日“长体改[1993]88号”文批准筹建,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5月21日“长体改[1993]162号”文批准正式组建,由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为17,913.6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14,400.00万股,内部职工股3,513.60万股,公司于1993年6月8日在长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名称为长春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9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6]131号文”批准,公司更名为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12月19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8]135号”文批准,公司以其拥有的电力资产与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拥有的燃气资产进行了置换,并更名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2号”文批准,公司于2000年11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万股A股股票,并于200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913.60万股。
    2002年5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01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公积金转增7股,内部职工股增至5,973.12万股。目前,该部分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2号”《关于核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精神,已托管的内部职工股自新股发行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上市流通的规定,截至2003年11月22日,公司内部职工股距A股发行之日满三年,定于2003年11月24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内部职工股为5,973.12万股,其中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持有1700股,按规定暂时锁定,本次实际上市流通内部职工股为5972.95万股。
    公司内部职工股持股人数为18753人,人均持股3185股,内部职工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元/股。
    公司内部职工股上市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44,800,000 244,800,0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44,800,000 244,800,0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59,731,200 -59,731,200 0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04,531,200 -59,731,200 244,80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02,000,000 59,731,200 161,731,2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02,000,000 59,731,200 161,731,200 三、股份总数 406,531,200 406,531,200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1月19日